一般而言,我們從小就被教導認識了憲法的功能與目的,所以我們總是可以輕而易舉的說出課本裡所描述的憲法是什麼,例如憲法就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而且它規範了人民的權利義務關係與行政機關、中央地方的權限以及制度,諸如此各種觀念。所以,憲法在我們心中的普遍印象就是--一種最基本且不能的規範。
因此以我的看法,我覺得憲法就像是一個紅綠燈,那是因為紅綠燈的作用本身就是在規範車子以及行人之間的用路權益,所以當你看見紅燈時無論如何都必須要停下來讓來自另一側方的行人或者車輛前進,或者黃燈閃爍時車子行經就必須要飯慢速度以免傷及路人,這就像是憲法在規範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一樣,你來我往,只是紅綠燈規範的是各方用路人的權益。
而除此之外,我認為紅綠燈亦有指定通行道路的功能,因在大路口等紅綠燈有時後就必須等待指向右邊的號誌亮起才能右轉,並非亮了綠燈就能隨意竄走,這就像是指引了車輛行走的方向,如同憲法訂定了國家基本國策與中央和地方權限一樣,憲法定訂了方向,人民即按規範朝此方向行進,而與憲法相悖離的,我們則不去做,與右轉燈亮起時車輛不能左轉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我認為憲法在這兩種層面上是與紅綠燈具有相似性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