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圖像就如同一本書的「目錄」,選擇一本書的時候,通常會看這本書的書序、前言、目錄等等,來了解這本書的大致綱要、內容,再進一步決定是否閱讀此書,若把國家架構視為一本書,那麼書序、前言就是「憲法前言」,書序、前言可以知道一本書的源由、目的,以中華民國憲法而言,就清楚表現出我國憲法的制憲機關是國民大會,制憲權源來自全體國民,制憲目的是鞏固民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等等,書的目錄就如同憲法的各章節,目錄能看出一本書的組織架構,一部憲法的各個章節順序、標題也顯現這部憲法的價值、組織與架構,我國憲法有總綱規定國體、政體、領土,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章節規範人民權利自由與義務,第三~九章規定國家機關有國民大會、總統、行政、立法、司法等等,第十三章基本國策規範國防外交、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等,從順序的先後可看出民主政體、民權章節是在前位的,以顯現此憲法的價值所在。
憲法在民主社會中,有著保障人權、制定國家機關、權力分立、民主政治等等的功能,更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延生出整個法律制度而形成法治社會,但若一部憲法只是統治者控制人民的工具,既不保障人民權利,反而回過頭來侵害人權,縱使它的前言、章節等字面上的詞彙寫的再富麗堂皇,那都只是一本內容空洞、無實質意義的「壞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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