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憲法就像壓力鍋一樣,而人民是活在鍋子裡的水分子。壓力鍋的整體已經定型,也就是說國家的目標或願景,已經被前人所制定。而生活在其中的人們,有些認同、有些無感、有些想反抗。認同的人會支持這個壓力鍋的型態,試圖維持它;因為這是他們想要的。而無感的人當然不會有所做為,這是多數人的寫照,因為他們認為憲法離自己生活太遙遠了,無法去改變它。至於不滿的人則會想推翻它、顛覆它,衝破這個禁錮人民思想的鍋蓋、另外創造出一個他們理想中的鍋蓋。
每個國家都有它的憲法,但是每個壓力鍋的形狀和壓力係數都不一樣。壓力鍋的形狀大小,是指這個國家有什麼目標或願景和給政府的權力的大小。而壓力係數是指對內部水分子的容忍程度,也就是對人民的開放程度。像北韓也有它們的憲法,但我們在其中絕對看不到人權、自由與民主,壓力係數偏低,對人民的思想包容度低。反觀美國的憲法,就充斥著人權、自由與民主,壓力係數較高,對人民有較多的保障也較沒有諸多的限制。
憲法的制定其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這個國家的人民想追求怎樣的國家罷了,前提是被統治的人民是自願交付權力的。相對於獨裁,自由與民主較能保障個人利益不受國家或政府這頭充滿力量的怪獸迫害。所以這也是我們在一直在追求的,制定怎樣的憲法是我們大家的共同目標?!要如何讓政府有權做好事但卻不會拿來做壞事?!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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