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國不是一項權利」
本週我們完成了組員分工認領以及內容、流程確定的作業。此份報告內容剛好分為五大部分,分別由五位組員進行。
第一部分:主題
我們的反對立場由「不愛國不是一項權利」延伸變為─
「不愛國不僅不是一項權利,而且還被禁止」
我們認為「不愛國」並不是能夠被任何一個國家認可的,更可以說是被禁止的,因此也根本稱不上「權利」二字。關於支持上述的理由與例證都會在以下各階段中再做詳細的說明。
第二部份:定義「權利」以及「不愛國」
(詳細定義與解釋在上週已經完成,大致上沒有更改)
第三部份:更深一層地分類並說明「不愛國」的程度─從最輕且最為普遍的言語、輿論到最重且最容易造成群眾恐慌與威脅的叛國、恐怖攻擊。
第四部份:民主國家舉例─藉由與我們主題有所相關的美國愛國者法案與波士頓爆炸案的分析加強第三部份的驗證。
第五部份:結論,將以上論述綜合並回歸主題,並利用各組員觀點看法的結合點出結果,以支持我們反對題目「愛國不是一項權利」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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