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黨派利益的妥協結果,絕非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
我們決定以「憲法可能是黨派利益的妥協結果,也可能是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來反對這個論點。
於是根據邏輯的推論,只要找不到單一句「憲法是黨派利益的妥協結果」或「憲法是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時那麼就可推論出我們的論點是對的。
並且我們決定將此報告分配為
1先將要反對的部分指出,然後將名詞單獨提出解釋「利益和福祉的關係、國民和黨派的關係」。
2再將「妥協、契約」提出解釋,並在解釋之後帶回原句子進行更深入的解說。
3舉出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正前和修正後的例子,來進行說明其兩個原子句的演變。
4舉出美國憲法的演變來增強證明效果
5總結不論中華民國憲法或是美國憲法都可以反駁此論點,證明我們的反駁是有效的
除了報告大綱的確定,也分配好每個人需要負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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