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期末報告進度(個人報告)

題目:憲法是黨派利益的妥協結果,絕非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 (更換題目)

主軸:憲法既是黨派利益的妥協結果,也是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

一.憲法的意義與本質
   憲法並非單純法律,憲法有強烈的政治性,憲法不能避免政治利益妥協。

二.憲法是黨派利益的妥協結果
   以九七修憲為例,說明中央政府體制變化,進而衍生之政治問題。

三.修憲之限制,憲法仍是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
   1.憲法變更不可違背憲法之基本精神(以釋字499號為例),政治利益並非無所限制。
   2.憲法之基本原則、功能(民主原則、保障人權、權力分立等等)仍是保障國民福祉的政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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